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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私人老板做事造成右足跟粉碎性骨折,老板买了一点平意外险,请问您,我怎么找他赔付呀

工伤赔偿 2022-11-08 0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如果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可由老板与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如果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被认定为工伤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赔偿医疗费、康复费、鉴定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给私人老板打工的劳动者若受伤,可以向雇主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如果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偿本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费用;如果老板没有为其参保的,则由老板来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则由该老板或者其他的责任人根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来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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