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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的情况怎么确定

股权转让 2022-11-08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怎样确认:
    1、以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确认;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
    3、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其他确认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标准:
    1、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
    2、以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确认;
    3、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其他确认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可以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核算的范围一般是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而权益法核算的范围是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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