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跟我老公离婚,但是有个刚买不久的二手房,我没有出一分钱,都是他的钱,贷款我也没还,房本是我俩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得到财产吗

离婚 2022-11-08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分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子,房子该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购买的房子,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房子归谁,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房子归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双方只能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进行分割。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先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没有还完可以分割,但是分割之后需要等到房贷还完才可以过户。双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先协议分割房产,等房贷还完再过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