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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了咋办

房产纠纷 2022-11-08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发票丢失,可以向发票开具方出具证明,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购房合同丢了购房者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购房发票丢了购房者可以登报公示遗失信息,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房产证到地税部门办理补票手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
    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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