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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父亲在家意外身亡,原公司有购买意外保险保额50万,还未赔付下来,原来工作的公司要求理赔后要给相应比例的钱给他门,请问多少比例合理?

保险纠纷 2022-11-08 09: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是超过两年的或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险人应当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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