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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上限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30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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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在平时要注意做好自己人生的保护,如果因为一些意外导致一些伤害出现的话,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而对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话,大家比较关心赔偿的金额,那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上限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上限是多少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有上限。

  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三、遭受意外伤害的请求范围

  当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当事人人身受到损害,或残疾,甚至死亡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方可向加害方提出下列损害赔偿的请求:

  1、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的;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上限是多少的相关介绍,如果因为自己意外受到伤害的话,建议要及时的报保险,这样的话也能够让自己经济上得到补偿,避免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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