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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女方劈腿生活开销都是彩礼钱现在父母像男方索要女方需要给吗

离婚 2022-11-08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形的花费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给付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①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②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③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④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⑤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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