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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盘点放一个星期假,要扣年假或者算请事假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1-08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 事假不是要从年假扣。事假与年假是不同的、互相独立的假种,请事假后,对年假不会有影响,但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年休假扣事假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在休年假时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不应当扣除其工资;如果单位有扣工资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与单位协商。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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