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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和我继父在一起生活了20年左右没有领结婚证双方各有子女这种情况下存在财产分割的情况吗

婚姻家庭 2022-11-08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办理结婚证的两人分开,孩子归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而财产分配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则个人财产不分割,同居财产按普通的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无法分割的,由法院折价、拍卖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 如果没结婚证没孩子家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能分到家产,因为没结婚证没孩子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对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对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双方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可以按照一般的共有关系处理。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可以参照《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为原则判决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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