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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让公司办理了医保转诊,出院后还能在医院报销吗?还是得回到参保地报销?

劳动纠纷 2022-11-08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参保后的医疗费用如果在可报销范围之内的,可由社保经办机构等直接结算。如果当事人就诊医院有联网结算的,在出院办理结算时,要凭医保卡办理报销结算,能报销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职工医保报销流程是: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到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出院时到医保办公室开具住院申批单、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加盖医院公章及投保单位公章,到社会劳动保障局报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的劳动者的医疗费用是不是保险直接结算,如果当事人就诊医院有联网结算的,在出院办理结算时,要凭医保卡办理报销结算,能报销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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