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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汽车跟对方电瓶车撞了,对方现已出院,电瓶车修好的修理费用要我先去垫付吗?

交通事故 2022-11-08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全责,修车钱可以先由肇事者垫付。此外,当事人可以自行修理,支付相关费用,再由肇事者赔偿;在肇事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车辆定损后,如果是本人的责任,则本人或者保险公司都可以垫付修车费。如果是本人垫付,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要按照正规流程;
    2、要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3、需索要保单号;
    4、保留4S店的维修清单和付款凭证。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针对交通事故理赔是否自己要先垫付的问题,我做出以下解答:第一,仅有车损的,对方车主可以先去修车,然后告知全责方车主修理的费用价格。全责方车主再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核对好金额是否准确。
    第二,全责方车主再询问自身车辆的保险公司,问清理赔时需要对方提供什么单据、发票之类的材料,然后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向对方车主收取相关材料;第三,如果对方车主还提出额外的索赔费用,该额外索赔内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可报销,全责方车主可先行垫付。
    如果提出的额外索赔费用并非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赔,则全责方可不赔。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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