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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农村房子房产证下来的早是父亲的名字后来村里办理土地证 跟爷爷没有分户 写的爷爷的名字 后来分户了 土地证名字没有改 现在拆迁了爷爷的两个女儿以爷爷名义来要一半房子 该怎么办家里农村房子房产证下来的早是父亲的名字后来村里办理土地证 土地证名字没有改 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2-28 19: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是个人拥有该物业产权的凭证,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么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
    办理需凭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个人证件等进行办理。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不能抵押交易。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 一,只有土地证,不能办理分户的,分户的条件是要有单独的房产(门牌号)或者独立的自然间(各地略有区别,以当地派出所户籍科意见为准)。  二,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 拆迁补偿中房子土地证的作用是:房地产权证的定位不是全国都一样的标。有的地方已经是土地、房产两证合一了,一本房地产权证上就记载了土地和房屋的权属信息。有的地方还没有做到两证合一,还是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一本房屋权证。
  • 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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