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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自家的自留地上20年前建造的房子,没办证,现在要拆迁了能和有证房产一样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2-11-08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拆迁的时候,一般不能获得补偿,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该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而是由于历史原因等,导致未办理房产证的话,此类房子在拆迁时是能够获得补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没有房产证属于合法建筑的房子拆迁可以获得补偿,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房子拆迁不可以获得补偿,具体依据相关法规或诉讼结果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房子拆迁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赔。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基本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拆除时对被拆迁人不予赔偿,属于合法建筑的除外。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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