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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住院费的多少比例

劳动纠纷 2022-11-08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比例: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的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的报销限额为10元;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40%;二级医院的比例为30%;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20%等。法律依据: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比例: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的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的报销限额为10元;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40%;二级医院的比例为30%;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20%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一般来说,医疗报销只是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报销与是否为贫困户以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没有关系。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一、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一般来说,以下几类都属于贫困户家庭,可以申请补助补贴: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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