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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下来了,合同没拿会怎么样

合同纠纷 2022-11-08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房屋贷款合同丢了一般影响不大,可以补办。  
    1、贷款人可以向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房屋贷款合同。  
    2、如果贷款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贷款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您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贷款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 房屋贷款合同没有了的解决办法;合同签订过程通常是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留存一份。如果一方当事人房屋贷款合同原件丢失的,可以向另一方借用复印,并可以拍照留存。只要贷款放款了就不能停止还款,合同丢失不影响还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房屋贷款没有办下来的处理方法是:因购房者的原因贷款没有办下来应及时提供真实贷款资料或修补不良记录,或者转寻其他商业贷款;因开发商的原因贷款没有办下来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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