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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22条是怎样规定的

诉讼 2022-11-08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制隔离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为行政机关为防止违法行为等其他情形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对吸毒成瘾人员进行的社区戒毒难以有效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强制隔离戒毒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即公安机关为了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吸毒人员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的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强制隔离戒毒。应当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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