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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子是婚后买的,办理贷款等手续是老公办的,首付56万,我出36万可现在房产证上共有情况写的是单独所有。这个情况正常吗?如有婚变怎么办?

离婚 2022-11-08 2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当平等分割;
    2、如果用于购房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 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房子归己方所有,前提是己方用自己的财产偿还了贷款;如果婚后房子是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子仍可归己方所有,然后己方可以将配偶出资还贷的部分认定为是债权,依法对配偶进行补偿或者将其还贷的部分进行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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