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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是指的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 2022-11-08 2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死刑缓期的复核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死刑的复核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也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 死刑复核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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