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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和女方婚前共同审请了一套公租房,现在我们己离婚了两年多了,但是女方现结婚生子了,我想问当时这套公租房我还有机会居住吗?本人名下无其他的房产

离婚 2022-11-09 00: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前公有租赁住房不属于共同财产。公有租赁住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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