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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性格原因被同学讨厌很久了 对我各种不指名道姓的嘲笑 他们可能偷看我的日记和手机 还把我的照片等个人隐私发到了网上 没人告诉我 我只有一出门就受到别人的谩骂和侮辱甚至恐吓 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想报案但是没证据 我该怎么办?还把我的照片等个人隐私发到了网上 想报案但是没证据 我该怎么办?

肖像权 2019-03-10 2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五种维权的途径:
    1、协商解决;
    2、投诉、调解;
    3、行政申诉;
    4、提请仲裁;
    5、提起诉讼。
  • 根据法律规定,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受害人可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法律条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若个人信息未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你的朋友可以起诉要求该网络交易平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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