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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了房产证没有拿到勾房发票

房产纠纷 2022-11-09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购房发票无法办理房产证以及落户手续。购房发票是卖方交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证明,应当及时催告要求开具。购买新房的购房发票由房地产公司出具,遗失的可以到房地产公司咨询所属管辖的地税局查询发票存底、申请补办,购买二手房的购房发票遗失的可以到二手房交易市场查询留底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 购房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原因有:
    1.购房者没有交足应付的房价款;
    2.购房者没有及时提供应交的文件材料;
    3.房屋管理部门拖延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
    4.开发商没有取得完整的五证;
    5.开发商私自更改房屋的使用性质;
    6.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后出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没有交房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需要结合没有交房的原因来判断。
    一、如果房产属于期房还在建设当中,依照《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您购买的房产进行的是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因为房屋尚未建好而没有交房,不动产登记机构是无法实地查看的,显然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二、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房屋所在楼栋的所有权证,按照合同应当办理房产证,那么没有交房也是可以办房产证的,此时交房只是转移房屋的实际占有,和办理房产证之间并不矛盾,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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