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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房产纠纷 2022-11-09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都同意以后,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转让土地需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土地需要除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外,还需要以下资料:  
    一、转让方须报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须报材料  
    1、项目批复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  
    1、土地转让申请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应写明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转让期限;转让数额及交付方式;地上附着物转让的约定;解除土地转让协议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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