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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可以用女方的公积金还贷款吗

离婚 2022-11-09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婚前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婚后另一方不可以再贷。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共同还贷的,那么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男方用自己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一方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子贷款购房,房子登记在购房者名下的,婚后也是由其个人还款的,则房子应归购房人个人所有,配偶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用公积金贷款所买,但是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该房子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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