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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十年的居民社保可以转投城镇职工社保吗?

劳动纠纷 2022-11-09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如果要转移社保的,可以由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为其转移社保,再由本人或者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或者当事人没有新单位的,则自行申请转移原社保关系,加入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 社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在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完成这些,社保就转移成功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如果当事人在两个地方同时都交了社保,可以办理社保转移。单位已经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应该立即停止自己缴的那一份社保,然后向单位反映情况,去向社保局申请将两个社保转移到一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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