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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一般给多少给多长时间有没有标准

离婚 2022-11-09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扶养费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扶养费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孩子的抚养费要给多长时间由父母协商确认,且一般默认为支付到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但虽然已经成年,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父母仍需要支付相应抚养费,承担扶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抚养费的一个月给付数额法律上是没有固定的规定的。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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