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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离婚了,但是户口没迁走,还给分地吗?

婚姻家庭 2022-11-09 16: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与户口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时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时就已经解除,并不会因为户口未迁出而对婚姻关系有任何改变。同样,如果只是迁出户口,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也不能意味着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因此,离婚后,只要对方同意,可以不将户口迁出,保留原状态。一方户口不迁走对另一方再嫁、房产买卖也并没有影响。但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判决书、调解书有要求或者对方不同意,则必须迁出。
    若是离婚后要办理户口迁移,可以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也可以另立门户,如果离婚后再婚,还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 离婚迁户口不需要男方的配合。女方可以自己持本人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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