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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房产纠纷 2022-11-09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回迁房主要是因为房屋被拆迁等一些行政行为导致被征收人没有房屋居住,政府或者是单位修建用来安置的房屋;而商品房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盈利而修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回迁房是指安置拆迁房,所占用的土地一般是划拨土地,商品房一般建造在出让土地上;
    2、回迁房有些没有完全的产权不能自由转让,商品房能够自由转让;
    3、回迁房有些没有产权证,商品房有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
    (一)回迁房大部分是划拨性质不能进行直接买卖交易,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二)回迁房基本不能直接贷款,商品房申请贷款较简单;
    (三)商品房相对于回迁房价格较高,数量也较多,选择的空间更大;
    (四)回迁房再次交易的难度较大,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相较容易、二次交易较简单。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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