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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合同是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 2022-11-09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总承包合同不是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的合同。施工总承包一般包括土建、安装等工程,原则上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个总承包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的合同。双方订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通常釆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和索赔款项外,合同价格一般不做调整。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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