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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之前在农村有户口,结了婚,有土地,后来离婚后,户口迁出到城镇,土地还有嘛?如果政府征地还可以取得赔偿嘛?

房产纠纷 2022-11-09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但是如果农村的宅基地上还有房子的话,该房子可以作为宅基地的附作物得到赔偿,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收回,则不能够获取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补偿的对象也是集体所有成员,集体所有成员都享有补偿权,这个成员鉴定的标准为户籍。所以其分配法律上是有外嫁女(户籍没迁)的一份,这个和是否外嫁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户口迁出农村后征地可以由补偿,虽然当事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但是如果农村的宅基地上还有房子的话,该房子可以作为宅基地的附作物得到赔偿,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收回,则不能够获取补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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