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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非要离婚,可以不分财产给他吗?

离婚 2022-11-09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离婚也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在婚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隐匿或者挥霍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不离婚一般是不可以分割财产,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分割财产。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都是在双方提出离婚之后进行解决的,如果夫妻一方不提出离婚而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离婚后对方一般不可以不给财产的。但如果男女双方达成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的,不可以不给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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