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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地轻工小包工头工人受伤了我的赔偿比例怎么算

工伤赔偿 2022-11-09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工人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赔偿工伤医疗费、康复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单位按规定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及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的所有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员工工伤赔偿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根据伤残等级支付,具体内容为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致残一级至四级的,支付平均月工资收入的90%至75%;按月发给护理费;致残五级至十级的,企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需安装辅助器具的企业报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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