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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离婚调解书丢了,该怎么补办

离婚 2022-11-09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调解书丢了能补办,一般离婚调解书生效之后,法院会向婚姻登记机关发送一份离婚调解书,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保存。离婚调解书丢了的,当事人可以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去找婚姻登记机关补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补办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前往出具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请求补办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补办。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法院下发的离婚调解书丢了,当事人可以去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申请补办一份,人民法院在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完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之后,会把当事人调解的有关信息制作成一份完整的案卷,放入档案库中保存,当事人申请补领调解书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核之后,会调取案卷,并为当事人补办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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