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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婚后一直全职家庭主妇,离婚后没有生活来源,可以要求男方补偿吗?

婚姻家庭 2022-11-09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离婚男方可以给女方补偿。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因照顾家里老人、抚养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给予补偿。所以女方因为全职顾家而没有收入来源在离婚时需要男方补偿的,法院应该要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的标准法律没有统一规定,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物质赔偿或者是精神赔偿。男方起诉离婚,双方都没有婚姻过错、或都有婚姻过错的,离婚时没有赔偿。如果有一方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的,无过错那方可以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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