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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做代书遗嘱见证人呢

婚姻家庭 2022-11-09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人可以做代书遗嘱见证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见证能力,即未成年或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成年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2、不属于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的人。

    3、与继承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在在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遗嘱方式中,应当具有2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该遗嘱才是有效的,其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与该遗嘱继承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以下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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