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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离婚怎么申请的

离婚 2022-11-10 0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申请离婚。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分居两年要申请离婚的,具体程序为:当事人双方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分居两年离婚申请的方式:若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当事人无法登记离婚的,可以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携同起诉状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离婚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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