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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分公司法人有啥风险

公司成立 2022-11-10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看您具体情况
  • 担任公司法人,对外代表公司,对内应该对公司股东或者董事会负责,法人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事务时,应该遵守勤勉和谨慎义务,否则按过错对公司承担责任
  • 分公司负责人视情况有一定的风险,分公司不具备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因此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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