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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的房产是否可以将自己份额出售

房产纠纷 2022-11-10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份共有的房产可以将自己份额出售。按份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可以自由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取决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按份共有的房产,可以将自己的份出售,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
    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买卖共有房产的方法为:如属于按份共有,可以买卖共有房产,或者占据的共有房产的份额。同时,其它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为共同共有,需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可出卖共有房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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