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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过了没找到债务人担保人担什么责

抵押担保 2022-11-10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跑了,担保人会被起诉,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担保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则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之后权利人仍然可以起诉,但是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同意偿还债务,义务人已经偿还了的不可以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债权诉讼时效已过担保物权不在,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事人设立担保物权的,应当签订担保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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