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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婚后父母还贷款,名字是子女的。父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偷办离婚手续子女有权决定房子的处置权吗?协议生效吗?父母在不知离婚情况下继续还房道离婚后

离婚 2022-11-10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父母全款为子女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由一方父母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子女在婚后还贷款,则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分割还贷部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前把钱给子女买房不一定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父母双方的名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房产证登记为当事人的名字,就对该房产有处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买房,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处理,即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子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其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一方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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