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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想等冷静期间怎么办

离婚 2022-11-10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冷静期间可以起诉,男女一方想要离婚的,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冷静期间只是协议离婚中的冷静期,不妨碍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但是需要等待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双方想要绕过离婚冷静期,快速离婚,可以先由一方去法院起诉,然后请求法院调解,达成调解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后,双方确实需要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是依申请的行为,在婚姻当事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主动干预进行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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