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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工受伤,右小腿伤口长12厘米深2厘米,如何赔偿?

工伤赔偿 2022-11-10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多少是根据具体的鉴定结果来决定的,在鉴定基础上按照法定计算方式计算数额,而不是笼统的说赔多少钱。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数额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大腿骨折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赔偿的金额归受伤职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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