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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死在医院,可医生在孩子死亡前让家属在一份“放弃治疗,自动出院”的单子上签了字,孩子死亡后就不给开具死亡证明,可是计生办要这个证明才允许再生孩子,现在怎么办?谢谢指点一下。

离婚 2019-01-06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孩子,可以买卖房产!但是是有前提条件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及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重大民事行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或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在监护人没追问之前,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追问则有效,没追问则无效。
  • 公民死亡证明的出具机关,现行规定是医疗卫生单位(医院)、公安机关、村(居)委会。 对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疗卫生单位其出具死亡;对于公民正常死亡而无法取得医疗卫生单位死亡证明的,由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对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机关(受案或立安机关)出具死亡证。
    公民异地死亡的,也按前款程序办理死亡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应同时获得所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验证证明。
  • 你好,死亡证明由下列的单位开具: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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