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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是可以结婚的吗

婚姻家庭 2022-11-10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病能否结婚要看情况。如果该精神病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如果不属于的上述疾病范围内的,则精神病人也能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能结婚。法律没有限制精神病患者结婚的权利,但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失去正常理智,思维混乱,生活不能自理的,一般不宜结婚。对于经过治疗已经痊愈的精神病患者,可以同正常人一样结婚的,法律不会对其结婚的行为加以限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精神病患者不能结婚的说法不正确。我国法律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但并未明确限制精神病患者申请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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