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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主体

股权转让 2022-11-10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是受让人和出让人。也是原债权人和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债权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债权人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对债权有处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出让人和受让人是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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