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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我养了四岁了,能上我的户口上吗?

婚姻家庭 2022-11-10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建议到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后可以办理户口的问题
  • 遗弃婴儿可以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公安部门会先寻找婴儿的亲生父母;
    2、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的会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
    3、如果找到遗弃婴儿的行为人,会对其处以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收养弃婴办理手续如下:由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手续,登记机关在登记前予以登报公告,没有孩子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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