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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即将到期,房东拒绝续签,该如何是好

劳动纠纷 2022-11-10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的商铺到期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房东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应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届满退房的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失效,承租人应当及时按照符合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商铺到期房东不续租: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房东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应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届满退房的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失效,承租人应当及时按照符合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返还租赁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商场不能随便不给续签合同。如果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有合同到期后的约定,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办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合同到期即终止,出租方可以将房屋收回,给商户合理的期间将房屋腾空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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