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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往来对账单对方加盖发票专用章有效吗

公司税务 2022-11-10 2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看约定。即便加盖公司印章,对账也属于财务活动,宜加盖财务章而非公章
  •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只用于对外的业务。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企业对账单中对方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单,这种对账单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公司在收货确认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员的签字,系对方公司的认可已经收到货物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凭证可以作为追讨货款的直接有效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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