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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还是不给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22-11-11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制执行对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给付义务则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生效证明及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给付义务则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生效证明及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依法判决支付抚养费后,在判决生效后拒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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