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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妻子起诉离婚书,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22-11-11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撰写好离婚起诉状;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女方预交诉讼费用;
    4、到庭参加案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1、女方起草起诉状,准备好离婚诉讼证据。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是否离婚,以及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收到对方的离婚诉讼,一般是要准备应诉。如果被告想要离婚,并且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或者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积极准备开庭所需要的资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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