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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是否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知识产权 2022-11-11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办理刑事案件时并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刑案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多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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